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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某介绍卖淫案,成功办理取保候审
来源:广东刑事律师浏览次数:17 时间:2019-05-23 11:37
【案情简介】
2018年9月9日,余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,经某某市公安局上城分局依法拘留,并羁押于某某市看守所。被告人余某及其家属委托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,担任其辩护律师。
【案件焦点】
余某没有逮捕的必要性,依法应予以取保候审。
【律师意见】
在本案的侦查之初,辩护律师便介入案件,为案件后续的有利走向奠定了基础。在与余某进行会见之后,主办律师随即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。辩护律师一直致力在37天之内为余某办理取保候审。辩护人提出,根据办案机关已经查明贾金某涉嫌介绍卖淫的事实,并考量该罪的法定量刑,其符合“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”或者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”的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。
余某的行为刚达到立案追诉标准,属情节较轻,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,也没有造成其他危害后果。
此外,余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。另,本案也无证据证明余某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,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。从案件事实以及多个从轻减轻的情节入手,为其争取取保候审。
【案件结果】
最后,检察院听取并接受了辩护律师的意见,为余某办理了取保候审,在37天之内成功走出看守所,满足了家属的预期,也达到律师所期望看到的结果。